(金宝19日讯)一名印裔银行职员涉嫌欺骗4名同族中老年人,投资银行债券,进而欺骗受害者共1万7350令吉,今日被提控上金宝推事庭,被告否认有罪,案定明年1月5日过堂。
被告为巴玛纳丹(43岁),在聆听通译员以泰米尔文宣读控状后,在推事哈菲益面前表示不认罪。
被告总共面对4项控状,其中3项控状指被告于2019年3月至2022年6月期间,在金宝一家银行分行,分别欺骗51岁的仁嘉纳丹、57岁的布瓦奈华丽,以及51岁的沙拉瓦南,投资一家银行的债券,促使他们分别交出7300令吉、1550令吉及3500令吉现金。
因此,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417条文(诈骗),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5年的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4项控状指被告于今年1月13日,在同一地点欺骗66岁的拉惹苏亚里交出5000令吉,以投资不存在的银行债券。
被告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在该条文下,一旦被定罪,可面对监禁至少一年,最高10年,及鞭笞或罚款。
此案主控官为艾丝特‧杰辛塔副检察司,被告的辩护律师为马纳哈雅迪。
推事允许被告在所有控状中,以8500令吉保外,同时需一名担保人,并定此案明年1月5日重新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