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 长按喇叭鸣笛指控毫无意义,火爆前女警不排除向法庭申请撤销指控。
涉嫌于今年6月份在十五碑某购物广场停车场辱骂27岁巫裔女车主诺莱涵,而被提控上庭的前女警官雪拉雪芙兰,今早在庭外接受访问时表示,主控官控告她在公众场合骚扰民众,其中一项行为包括长按喇叭鸣笛。
她说,这是一项毫无意义的指控,惟她和代表律师尚未提出陈述或向法庭申请撤销指控。
此外,被告代表律师玛诺哈南表示,他迄今尚未收到检方提供的完整案件文件,其馀文件将在明年1月15日过堂时才会收到。
“这起案件调查得琐碎,但由于文件不完整,我们仍在研究是否提出上诉。”
根据控状,被告雪拉雪芙兰因涉嫌于6月16日下午5时26分在十五碑区一家购物中心的B1层停车场做出滋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268条文(公共场合滋扰),可在刑事法典第260条文下被判,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最高4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