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5日讯)一名男子因违法囤积1万7195公升柴油,而被判5万罚款,违则坐牢30天。
被告马诺加兰苏峇耶(67岁),被控2023年2月27日,在下南南甘榜建山一处无门牌仓库,被发现拥有1万7195公升柴油,但无法合理说明用途。
控状指出,被告在营业期间使用的柴油数量,已经超过20公升的限定,因此触犯2021年统制品条规第18条文,并和1961年统制品法令第21条文同读。
亚庇地方法庭法官诺哈菲札末哈林是13日在被告在公堂上对控状俯首认罪后,判处被告5万令吉罚款,违则入狱30天取代。
沙巴国内贸易和生活成本部今在一项声明中指出,任何人无论以什么形式经营生意,若收藏超过20公升柴油或者汽油,都必须获得当局的正式书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