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9日讯)针对“要求报案者回去换长裤”案件,槟州警总长拿督许国振表示,指示报案者换裤的警员,是一名志愿后备警察(PVR)。
他表示,警方正在调查中,并将对涉及警员采取适当的行动。
“民众到警局报案时,警方的首要工作是接收投报,而非确保报案者的衣著是否合适。”
他是针对上述案件,接受《马新社》访问时,如是指出。
他指出,槟州警方向来贯彻服务社区的理念,而来到警局的人都是需要协助的人。
“因此,警方的首要是接收投报,以立即采取行动,帮助有需要的受害者,而不是报案者的衣著合不合适。”
上述事件是在新邦安拔警局发生,34岁男子与家人在武吉淡汶一间小贩中心用餐后,发现其汽车车窗被打爆。接著直接到警局,欲针对其800令吉现金及中国籍妻子的护照被偷报案。
他当时被告知,案件发生在武吉淡汶应前往淡汶警局报案。事主向有关警员表示,即已经到了新邦安拔警局是否可以就在那里报案,有关警员向他表示可以,不过要他先回去换长裤再回来。
事主因穿短裤进不了新邦安拔警局后,与家人回到案发现场检查附近的草丛,希望能寻回妻子的护照。
当时,武吉淡汶警局的巡警刚好经过,事主告知汽车被爆窃后,警员就叫事主到武吉淡汶警局报案,而事主也顺利完成了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