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7日讯)莎阿南高庭今宣判,前资讯科技职员姚伟良(45岁)4 年前在南北大道上撞死银行经理赛莫哈末丹尼尔罪成,今判监禁16年。
被告姚伟良在聆听法官宣判刑罚后神情木然,随后在2名狱警押送下低著头走出法庭,在媒体镁光灯聚焦下走进电梯离开莎阿南高庭。
不过,死者赛莫哈末丹尼尔家属对于高庭的判刑似乎不满意,死者遗孀克里斯蒂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判刑太轻希望加重刑罚。
当媒体询问家属是否希望将被告的控状改为谋杀,她则否认,并强调这是一场涉及人命的案例,仅希望法院对被告判刑能再加重一些。
另一方面,辩方律师黄朱强向媒体表示,辩方家属接下来将上诉,为被告寻求减刑至监禁6年。
黄朱强今在庭上陈词时,援引过去10年中10多个法庭案例,以被告无犯罪动机和面对生命威胁,希望法官减轻刑罚并建议判监6年。
同时,他透露,被告从2019年8月被捕至今,已监禁4年又4个月,服刑期间失去工作,家里经济负担完全由妻子在独自承担。
他指出,被告有4名老人需要照顾,父母年龄逾70岁,岳父岳母的年龄也都超过60岁,妻子在独自承担,为此,希望法院为被告减刑。
控方副检察司拉惹再祖陈词时则强调,这是一起涉及人命的罪案,而且是在公路驾驶发生争执,被告因一时愤怒情绪而失去理智。
为此,控方副检察司重申,希望法院能基于公共利益原则,对被告判处严厉刑罚,以此警惕公众。
高庭法官祖丽亚依布拉欣在考量各种因素,包括被告初犯无犯罪前科,以及调查过程中配合,因此判被告从2019年的8月10日(被捕日)算起监禁16年。
法官祖丽亚在宣判罪刑时表示,法院在审视控方和辩方陈词,以及死者遗孀的陈情书后,并根据公众利益考量而下判刑罚。
她指出,这场意外对于死者和被告家属都是一场悲剧,并提醒被告和所有人,在驾车时应控制情绪,千万勿一时冲动而酿成悲剧发生。
新闻背景:
据早前报导,姚伟良于2019年8月22日被控上庭,根据原本被控谋杀的控状,被告于当年8月10日下午1时至2时之间,在南北大道(吉隆坡往芙蓉方向)第293.6公里处的路段,谋杀29岁的赛莫哈末丹尼尔,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不过,高庭法官祖丽于周二(5日)下判时指出,控方的举证能证明被告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04条文(疏忽致死)的罪行,因此判处姚伟良误杀罪名成立。
辩方律师黄朱强原申请展延至8日(周五)判刑,以争取在求情时尽量减少被告的刑罚,不过,法官以不想再拖延为由,择定今天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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