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崙3日讯)外劳挟持3岁女童案,尼泊尔籍被告今日被提控上庭面对绑架罪名,由于被告不谙马来语及英语,需要通译员协助,案展至11月20日过堂。
被告拉查兰沙哈尼(36岁)周日早上,被警方押往峨崙推事庭面控。
根据控状,被告于11月26日早上7时20分,在仁岭一家印度煎饼档口前,企图拐走3岁女童,抵触刑事法典第363条文,可在第511(企图犯罪)条文下同读。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7年及罚款。
基于被告不谙马来语及英语,推事阿尼斯苏拉雅指示主控官为被告安排懂得尼泊尔语的通译员,并将案件定于11月20日过堂。
3岁女童的父亲骑摩哆载女儿外出买印度煎饼,把女童单独留在摩哆上等候时,遭一名几天没有进食的尼泊尔男子抱起挟持,并用刀抵著女童脖子向女童父亲讨要饭钱, 所幸民众把他制伏,救下女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