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3日讯)防范罪案及社区安全组警员向妻子施暴,脚踢、掌掴及用篮子殴打妻子,结果被控蓄意伤人罪,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2500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莫哈末祖哈兹里(39岁),是隶属怡保警区防范罪案及社区安全组的警员,警阶伍长。
在被告否认控罪后,推事布妮达允许被告以25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并将案件定在2024年1月30日过堂,同时下令禁止被告骚扰妻子。
根据控状,被告于今年5月9日上午约7时在怡保丽皇城一间住家使用篮子致伤妻子努阿蒂娜苏哈娜(29岁)。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23(蓄意伤人)条文,并与相同法典第326A条文同读。
在《刑事法典》第323条文下,若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年,另可加罚款最多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在《刑事法典》第326A条文下,若致伤对象是伴侣、前伴侣、儿童、障友或其他家人,并抵触第323、324、325、326、334或335条文,则将面对双倍的刑罚。
检控方王瑞芬副检察司建议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作为被告保外候审的条件,惟被告代表律师阿末沙米则向法庭求情,要求降低保释金。
他说,被告是一名公务员,育有4名孩子,仍在求学,从今年5月案发至今,被告都给予警方充分合作,同时不存在潜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