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0日讯)53岁华裔公司董事向大马社险机构虚假申报雇用员工奖励计划(Program Penjana Kerjaya2.0)下的15万令吉,今日被控上法庭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5万令吉。
被告李明德(译音,53岁)周一早上,在北海法庭面对4项控状。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21年3月5日、3月11日、3月12日及3月21日,向社险机构提供4份员工验证表格,以申请雇用员工奖励计划的奖励金,数额分别是1万4000令吉(4名员工)、3500令吉(1名员工)、5万2500令吉(15名员工)及8万令吉(32名员工),总共15万令吉。
鉴于被告提交的员工验证表格具有不实的资料,在员工名单上,涉及者并非该公司的员工,因此抵触刑事法典417(诈骗)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5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对所涉及的4项控状认罪。
被告代表律师向法庭求情,指被告对所犯下的错误感到后悔,而且案发后一直给予合作,为法庭节省时间及费用,要求法庭不要判被告监禁,只施于4万令吉罚款。
反贪会主控官诺阿祖拉及阿菲丽亚纳则要求法庭给予重判,因为国内发生的此类诈骗事件严重。
法官朱哈尼阿都拉经过考量后,在首控状的罪成判处罚款1万令吉或监禁3个月、第二项控状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2个月、第三项控状罚款1万5000令吉或监禁3个月,以及第四项控状罚款2万令吉或监禁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