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5日讯)孟加拉籍男子强奸继女成孕,3年前诞下一名男婴,形成乱伦罪,今日被判入狱22年及鞭笞15鞭。
案件于今早在芙蓉地庭进行结案时,芙蓉法官拿汀苏丽达布丁经过深思熟虑,且认为被告理应保护他的继女,并非对仅有13岁的继女施暴成孕,诞下一名儿子。
因此,宣判被告入狱22年及鞭笞15鞭;刑期从被告被捕日,即2020年2月20日开始算起。
被告为一名44岁服装经销商,他被控于2020年2月15日,晚上10时30分,在芙蓉拉务10里一个甘榜单位强奸当时仅有13岁的受害者,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6B条文。
主控官吴晓彤副检察司表示,受害者是被告的继女,她的母亲因脑癌去世,受害者完全依赖被告来照顾和保护她。
她指出,事发时受害人的亲生母亲刚刚去世,但被告对受害者的行为犹如像吃掉一个孩子,给受害者留下长期和短期的创伤。
她希望法官可以重判被告,而根据被告的脱氧核糖核酸(DNA)检测也与受害人所生的孩子相同,作为公众一个告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