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3日讯)警员涉嫌藉查案之名前往一名华裔男子住家偷取逾1万令吉财物,目前警方已逮捕7名来自雪州的警官及警员助查。
警方上周五接获40岁水喉工的投报,称其位于槟城亚依淡的住家遭爆窃,损失价值逾1万令吉的财物。
槟州总警长拿督许国振向《马新社》证实,被逮捕者包括1名警官及6名警员,年龄介于31岁至55岁。
他说,7人已于11月10日被捕,并延扣一天助查,直到昨日才获得警方口头保释。
他指出,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及完成相关调查报告,并援引刑事法典第380条文调查此案。
上述条文,一旦罪成,将面临监禁10年及罚款,若重犯者则面临监禁、罚款及鞭笞。
根据报导,一名40岁华裔男子指出,涉案警员于10月27日晚上到其住家,以调查雪州士拉央一宗爆窃案为由,将他逮捕并延扣8天,并于11月3日下午获释。
男子称,当他在上周日(5日)返回家中时,发现家中贵重财物,包括手提电脑、电视、冷气机、衣物等,已不翼而飞。
他曾多次联络涉案警员,尝试取回财物却不果,最终于上周三(8日)向槟城警方报案。
据警方消息指,涉案警员承认,基于调查爆窃案而取走嫌犯家中的财物,若证实这些物品与案件无关,则会全数归还。
由于涉案警员取走财物时,嫌犯并未在场,也没有提供嫌犯充公物品列表,因此违反标准作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