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兆远1日讯)巫裔夫妇收取顾客158令吉后没发货遭举报案今天二度过堂,面对2项控状的男被告突改口认罪,被法庭判罚款1万2500令吉,至于面对1项控状的女被告则不认罪,法庭定在12月7日过堂。
2名被告是苏哈末索比里(47岁,丈夫)及玛苏亚蒂(45岁,妻子),2名被告今早在曼绒推事庭再度过堂,苏哈末索比里在法庭通译员宣謮控状后,俯首认罪,曼绒推事卡威达最终宣判被告的刑罚。
根据控状,2名被告于今年2月13日下午约4时44分在实兆远住家,在不合理(没发货)情况下向女事主努莎布丽娜收取158令吉作为获得1套马来传统套装的费用。
因此,他们已违反《1999年消费者保护法令》第16(c)及25(1)(b)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定罪,将被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最高罚款25万令吉或监禁6年。
苏哈末索比里面对另一项控状,在面子书专页经营马来传统套装线上销售,没有注明商业注册号码,因此,触犯《2012年消费者保护条例》(电子商务)第3(1)条文,并可在《1999年消费者保护法令》第145(1)条文下判刑。
一旦被定罪,将面对5万令吉罚款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最高罚款10万令吉或监禁5年。
推事卡威达在聆听莎兹娃妮副检察司及2名代表律师达玛纳丹的陈词后,宣判第一被告在第一项控状罚款2500令吉或监禁3个月,而第二项控状罚款1万令吉或监禁6个月,罚款合共1万2500令吉。
较早前,莎兹娃妮副检察司在陈词时指出,线上欺诈案层出不穷,受害者更是遍布各地,要求推事重判被告,以此为戒。
她指出,线上欺诈案在全国罪案率占了23%,虽然在曼绒区目前只有1宗投报,涉及金额也仅158令吉,但涉案的受害者却遍布各地。
被告的代表律师达玛纳丹向法庭求情,指被告是初犯,也曾尝试联络及退款给该名事主,但事主并没有回应。
他表示,被告是家庭的经济支柱,要照顾3名仍在求学的孩子及年迈的父母,加上目前案件在审判也无法做生意,因此要求推事能轻判。
2名被告是于今年5月15日首度被控上法庭,惟2人皆否认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