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31日讯)疑是租屋诈骗案惯犯的印裔变性人,以先爽快缴付抵押金、后发难要求高赔偿行骗手法,令房地产新鲜人被骗走1万4000令吉。
甫加入房地产行业半年的一名年轻经纪,因见租客爽快缴付了3500令吉租屋抵押金后,在双方签署合约,但还未完成租住程序下,应了对方要求,即先交钥匙以进行装修。
但该名印裔变性人租客却在领取了钥匙后,却指不满租屋限期仅有一年,进而要求租住2年,惟屋主不让步,以致租客开始诸多刁难,且要求作出抵押金3500令吉的3倍赔偿;同时,更恐吓房地产经纪,若不作出赔偿,绝对不会交出钥匙。
房地产经纪鉴于理亏及对屋主心感愧疚,因此向租客作出赔偿,即银行转账1万4000令吉于对方。
尔后,在向同事陈述情况后,被带往芙蓉警局报案,恍然大悟这名租客属惯犯,经常出入警局,且拥有犯罪记录,才得知自己中招受骗。
根据当事人领导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表示,此事是于上周五(27日)发生,原本租客约见她,但因有事务在身,而对方不愿意更换见面时间,因此把个案交由其他同事跟进及处理。
她说,在所有事项谈妥,包括租客要求买下屋内的家具,以免日后家具任何损坏引起争执,获得屋主认同,且以3000令吉出售。
“租客以每月1000令吉租下单位,当时也缴付了3500令吉抵押金,因此,要求3000令吉的家具费用采用分期付款,获得屋主答应。”
她披露,所有问题在达成共识后,双方已签下了合约,只是还未完成程序;在租客以装修屋子为由要求先拿取钥匙后,房地产经纪不疑有诈,便交出了钥匙。
“过不久,租客却突然称不满合约列明租期仅有一年时间,要求更换为2年;但屋主不同意,尔后,租客就开始发难,要求3赔的赔偿金,即1万4000令吉。”
这名领导续说,由于当事人从事这行业时间尚浅,加上自己还未完成程序就交出钥匙给租客,感到理亏及对屋主感到愧疚,于是便银行转账给对方。
她称,当事人在转账时,相信是因为数额庞大,因此银行系统出现警惕讯号,但他却误以为银行在待办此事项,转账不成功,因此不以为然;殊不知,翌日,却发现款项已经顺利转账。
“对方在获得巨款后,还一直联络房地产经纪取回钥匙;但我们发现屋内的部分家具被这名租客搬走。”
她说,由于发现此事不对劲,于是便要求当事人前往报案,在报案时,被告知嫌犯是一名惯犯。
“更令人出乎意料的是,租客竟然在马六甲警局报案,指房地产经纪收下了抵押金后,出尔反尔,不把单位出租给他。”
她相信,这名惯犯已经纵横在房地产界,以租屋为由,籍机骗取赔偿金及搬走家具等。
因此,她希望借此事警惕同行们,要小心诈骗案,避免上当。
她也希望当事人报案后,银行可以立即冻结对方的银行户头,以便可以取回这笔巨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