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27日讯)摩哆骑士在行驶中作出飙车的危险动作,影响其他道路使用者,在鲁莽及危险驾驶罪名下被提控上法庭,他认罪后被判坐牢1天及罚款5000令吉,其驾照也被吊销5年。
被告为24岁的叶姓男子,他被控于今年10月14日凌晨12时05分,在阿旺兰里阿密路,鲁莽行驶摩哆,当时快速行驶,并弯下身体,此举危害到自己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被告此举被控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2(1)条文,鲁莽及危险驾驶罪控。
在该条文下,抵触者可被判坐牢不超过5年及罚款。同时所持有的驾照上须注明定罪的详情,驾照资格将会被吊销不少于5年时间。
案情指,当晚警方在进行“道路流氓行动”(Ops Samseng Jalanan)。于凌晨12时许,警方发现被告骑著一辆摩哆时,做出了飙车的危险动作,弯下身体,不仅自己危险之外,也影响到其他道路使用者,警方马上逮捕被告。
被告对上述的罪控表示认罪后,被判处上述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