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 火爆男掌掴年轻司机并摔坏同行友人手机,遭法庭判罚4500令吉案,其中一名受害者的女友在面子书发布帖文,考虑对涉案者提出民事诉讼。
这名女子在面子书发文表示,火爆男摔毁两部手机后遭法庭罚款,但身为受害者的他们却没有获得赔偿,且案发当时对方曾威胁“见一次打一次”,惟火爆男却没有面对恐吓罪指控。
她指出,本身已在考虑提出民事诉讼,并希望有好心的律师能够帮助她们。
“我们只是普通的大学生,偶尔也会出去做临时工缴付学费,付不出昂贵的律师费,因此希望会有好心的律师能伸出援手给予帮助。”
这名女子也在帖文中,感谢网民的私信及提供的建议。
这起案件是于10月14日在文良港PV128(setapak pv128)Mixue附近发生,3名男女下车后被一名“火爆男”闪高灯,对方下车后指责男司机故意开高灯照射,导致其眼睛疼痛不堪。
尽管男子极力澄清,但火爆男还是不接受解释,甚至暴走掌掴男子和朋友脸颊6次,造成他们脸部红肿,2架手机也被摔烂。
旺沙玛珠获得总检察署指示于昨日将火爆男押解至法庭面控3项罪名,被告在了解控状后俯首认罪,被判罚款4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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