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大马公司委员会援引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和2016年利息计划法令,调查2间提供油棕种植投资利息计划的公司。
该委员会发文告指出,从今年4月至9月,共接获46项针对2间公司的投诉及报告,有关公司是以股息形式支付投资回酬。
“接获投诉后,委员会已在9月25日开档调查,到该计划的管理办公室及油棕种植园进行实地检查,以检查所提出的问题。”
文告指出,通过调查,根据2016年利息计划法令第46(1)条文,于9月25日向2名公司董事、一名经理和管理公司发出4张罚单,总额为100万令吉。
公司委员会指出,严正看待有关指控,因为它影响公司董事应履行良好企业管理做法。
文告提到,受该利息计划影响和掌握信息的投资者,可通过电邮aduan@ssm.com.my或致电03-2299 440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