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211日讯)在2020年以利器捅死友人的男子今日在高庭承认罪行,被判监禁30年和鞭笞12下。
此案被告是28岁的莫希,被控于2020年2月17日凌晨4时,在石角廉价屋一带的某咖啡店前,谋杀当时37岁的友人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监禁不少于30年和不超过40年,以及鞭笞不少于12下。
被告今日在高庭认罪,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哈宣判被告监禁30年和鞭笞12下。
据悉,在案发时,死者摩哆到石角廉价屋第二期的某咖啡店与被告碰面。2人后共乘摩哆到石角新市镇。
死者骑著摩哆离开5尺远时,被告忽然拿起刀子,直接捅向死者背部。身受重伤逃到五脚基的死者倒下,背部和腹部的伤口出血不止,而被告得逞后,便跑到不远处驾车离开现场。
被告在涉案后,逃到友人住家窝藏,惟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在接获情报后,火速赶到现场,成功逮捕被告。
警方在现场取获一台手机、一把匙、帽子和鞋子,以及停放在屋前的国产车。
经过警方了解,怀疑被告是因不满死者曾经砸破轿车玻璃,所以怀恨在心,一时愤怒捅向死者。死者与被告是相识的,死者生前拥有10项案底,而被告则有著4宗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