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 8个月大女婴被遗留车内10小时活活闷死案,警方证实将传召女婴父母到警局录取口供,针对案件进行调查。
吉隆坡总警长拿督阿劳丁在记者会上表示,由于这对父母正处于丧女悲痛中,因此警方决定展延录供程序,待他们平复心情后才传召到警局录供助查。
他说,警方现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对案件进行调查。
阿劳丁是于今早出席甘榜林茂(Kampung Limau)人民组屋大扫除活动后,在记者会上向媒体发表上述谈话。
此案于4日在蕉赖国大医院发生,一名母亲在早上约7时20分把女婴置放在轿车后座,准备将女婴送往保姆家看顾,岂料开车后一时疏忽健忘,没有发现女婴在后座的情况下直接开车到医院工作。
这名母亲直到下午约5时53分接到丈夫的电话,询问为何没有送女婴到保姆住家时,才惊觉女儿在车上,马上前往轿车查看,惟女婴已气绝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