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日讯)因涉嫌持有超过19公斤的毒品而遭逮捕,11名华裔男女今日被控上法庭,其中包括两名未成年少年,若罪成或面临绞刑或终身监禁。
于今日在新山法庭面控的11名男女包括叶祖杰(19岁)、侯家乐(23岁)、卢毅汉(24岁)、陈志胜(21岁)、张舟南(32岁)、欧志伟(27岁)、蔡敏(19岁)、郭咏丞(30岁)以及潘静仪(22岁),以上人名皆为译音。
与此同时,另有两名17岁少年的名字未被公开,惟两人面对与其他9人相同的刑事指控。
根据控状,11名被告于9月23日凌晨2时左右,于武吉士姑来的一间民宅内遭逮捕,执勤警员于屋内搜出重达1万8881公克的摇头丸、558公克的克他命(Ketamine)以及52公克的五仔(Nimetazepam)。
控方于庭上通过通译官以中文向被告宣读控状,11名被告涉嫌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此法令下的第39B(2)条文下同读。
在上述法令下,一旦罪成,11名被告或面临死刑或终身监禁,以及鞭笞至少15下。
上述案件由法官A.莎阿米妮负责承审,控方则由副检察官沙米拉代表。
法官于庭上宣布,案件将展延至11月2日过堂,以便控方提交相关的化验报告,而所有被告不获被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