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0日讯)一名公务员在法庭上否认报销公款造假,获准交保1万令吉候审。
被告(52岁)被控于2017年8月14日,时任大马木材工业局助理经济事务官,向上司提交一份公款报销单,数额17,200令吉,注明是采购49套无线电钻使用,实际上货未给足,企图欺诈。
控状指他2009年上述行为,触犯反贪法令第18条文,罪成面对最高监禁20年,罚款最少10万或不少过涉款的5倍,视何者为多。
地庭法官杰森裕加在被告否认控状后,允准被告由一名本地人士保外候审,保释金定为1万令吉,惟仅需缴交2,000令吉作为抵押。
法庭也谕令被告保外期间,每两个月要向查案官报告行踪、以及护照交出由法庭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