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8 日讯)针对逾50名商用罗里业缴付罚款后仍无法赎回被扣押的罗里事件,陆路交通局表示,因案件归法庭管辖,因此呼吁业者依法到相关法庭申请以解决问题。
陆交局今早发文告表示,该局是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及《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展开相关执法行动。
“重型车辆超重除了会造成道路损坏外,还可能因车辆故障等问题而发生致命事故的风险,因此,当局援引《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第 57 条文和第 80 条文采取的行动。”
该局指出,相关执法人员也发现,涉案车辆超载70% 至 140%的规定重量。
“相关重型车辆不仅仅超载10% 到 20%,而是超过了 70% 至近 140% 的范围。”
该局补充,由于该案的判决是由法庭管辖,因此建议业者根据《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第 57 条和第 80 条规定,向相关法庭申请并解决该问题。
该局也呼吁所有道路使用者始终遵守道路法律法规,合作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
昨日早上,逾50名商用罗里业者因不满向陆路交通局缴付罚款后,罗里仍被扣押充公,因此到隆市冼都警局报案。
律师莫哈末凯鲁丁在记者会上表示,这些业者早前因超载问题导致商用罗里被扣押,惟业者缴付高达2万5000令吉罚款后仍无法从陆路交通局拿回罗里,因此失去了收入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