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0日讯) 3名青年因轮奸及性侵一名在网络上认识的12岁女学生,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当中两名被告竟是大马教育文凭(SPM)优等生。
3名被告分别为18岁的莫哈末阿末玛及莫哈末阿纳奇,以及20岁的莫哈末达尼尔,他们被控于今年7月及上周涉嫌性侵及轮奸一名12岁女学生,惟3人皆不认罪。
根据控状,第一被告莫哈末阿末玛及第二被告莫哈末阿纳奇被控于本月14日晚上11时30分,在峇株巴辖四加亭一处油棕园内,轮奸一名在社交媒体上结识的12岁女生。
两人已触犯刑事法典375(B)条文(轮奸),若罪成,可判处监禁30年。
至于第三被告莫哈末达尼尔,则被控于上个月中,晚上8时30分,在峇株巴辖的一间民宅,性侵同一名受害者。
此举已触犯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性侵),罪成可判处可被判处监禁最高20年以及鞭笞。
主控官达尼尔副检察司达尼尔慕尼建议地庭以第一及第二被告的保释金为每人2万5000令吉;至于第三被告的保释金则为2万令吉。
3名被告代表律师阿玛鲁在为被告求情时,要求地庭降低3人保释金,特别是考量到其中两名被告的优异成绩。
此案承审法官阿布峇卡最终允许3名被告每人7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附加条件包括每月需到邻近警局报到、不得接触和骚扰受害人及其家属。
峇株巴辖警区主任依斯迈早前发文告表示,警方于本月15日凌晨3时35分,接获一名女性投报,指她12岁的女儿遭到3名从社交媒体上认识的男子轮奸。
他说,警方接获投报后,迅速在峇株巴辖一带逮捕3名年龄介于18岁至20岁的本地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