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交通部呼吁,在空难发生时,任何人士若拍摄到录像或相关照片,可向航空事故调查局提交相关材料,以协助调查航空事故。
交通部指出,在事故现场附近、目击事故的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网络联系航空事故调查局,以协助调查莎阿南镇坠机的空难事故。
该部发文告,根据国际民航组织附件13,初步调查报告必须在航空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内准备好。
该部说,其调查的主要目的是确定事故的情况和原因,以挽救生命并防止今后发生类似事故。
“在这方面,进行调查的目的,不是为了证明过失或责任(不是为了分配过失或责任)。”
此外,该部也呼吁公众,不要传播空难遇难者的图片和视频。
“这样的行为会制造混乱和猜测,不仅干扰空难调查,而且伤害了受害者的近亲。”
交通部亦感谢社会各界的配合,协助进行调查工作。
民众若掌握任何相关的影片或照片,可通过电子邮件传送相关资料至bsku@mot .gov.my。
另外,有关上述事宜的进一步谘询,请联系 BSKU 专线 03-8892 1235(Lt Col Juma'in bin Saadon TUDM)。
本月17日(周四),一架注册号为N28JV的私人飞机在莎阿南埃尔米纳大道附近坠毁后,航空事故调查局根据国际民航组织“附件13–飞机事故和事故调查” (Annex 13 of ICAO), 启动了技术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