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5日讯)5名大马公民和5名印尼籍人士涉及人口贩卖及偷渡35名印尼籍人士,今天在怡保地庭面控时不认罪,不获保释候审,令数名被告家人在庭外情绪不稳,哭泣流泪。
10名被告介于22岁至52岁,其中5名大马公民,有3人来自爱大华、1人来自实兆远和1人来自安顺,于今天上午在将近10名刑事调查(CID)警员押送下,抵达怡保第一罪案地庭面控。
部分被告的家人今早也抵达地庭关注案件进展,更有的家人在获知法庭不允保释后,心情低落,伤心痛哭。
在同一控状下提控的10名被告是陈可发(译音,52岁)、阿南丹(48岁)、苏里斯(38岁)、依郭拉玛达尼(22岁)、尔凡尼(32岁)、莫哈末约翰(38岁)、杜亚(23岁)、锡里亚努斯(36岁)、克劳(34岁)和西华林甘(47岁)。
依据该项控状,10名被告一同在今年6月20日至6月30日间,在曼绒昔加里10碑的油棕园偷渡35名印尼籍人士,因此抵触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 (ATIPSOM)第26A条文。
一旦罪成,最高刑罚可达至20年监禁,以及可被罚款,或者两者兼施。
10人聆听通译员念读控状后表示明白,惟皆不认罪。
此案副检察司阿菲卡向法庭要求相隔2个月时间后才过堂,以进行向所有涉及偷渡人士录取口供,以及处理申请案件转移至高庭审理。
3名辩护律师分别代表5位被告,即律师卡萨里代表被告依郭拉玛达尼;拉惹西卡仁代表陈可发、苏里斯和西华林甘,而卡斯维德星代表阿南丹。
3位律师皆向法庭陈述在该法令下提控乃是可保释的罪状,因此要求法庭在附加条件下批准保释。
卡斯维德星也补充,阿南丹患有哮喘病,在被逮捕后扣押至今20天,因哮喘病发,需家人送药至警局,因此希望法庭酌情可让其代表的被告获准保释。
此案法官阿兹莎阿末表示,鉴于地庭在这案件上不获权力允准被告保释,因此10名被告还押至9月25日进行过堂。
另一方面,另有2名印尼籍人士原订今天面控,惟因不明白马来文,因此法庭允准案件展延至9月25日,委任印尼语翻译员后才进行提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