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1日讯)涉及严重毒品案而被扣留的印裔女子,在狱中产子后把儿子留在身边17个月,经芙蓉高庭法官考量特把案件提前审讯下,今日被判控方证据不足,获当庭释放。
女被告于2021年8月4日遭警方逮捕时,已经身怀5个月,监狱涉及严重毒品案不获担保外出,因此,于同年12月份产下幼儿;鉴于哺乳缘故,被告把孩子留在自己身边,因此现年17个月大的男婴,一出世就在狱中成长。
被告在听到法官宣判无罪获释后,令她喜极而泣,随后从女狱警手中抱过自己的儿子后,与家人回家团聚。
34岁被告迪娃琦被控于2021年8月21日,晚上7时30分在波德申世家城一个住家单位,涉及贩运毒品,被搜获237.86克大麻,因而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条文。
此案原定于今年10月份进行审讯,不过,芙蓉第一高庭法官拿汀诺海妮考量被告17个月大儿子陪伴在狱中,因此,提前审理此案,让案件可以尽早结案。
审讯过程中,控方共传召了8名证人供证。
诺海妮今早作出宣判时表示,根据控方提呈的证据及证人的供词,无法明确指证被告涉及此案。
她说,鉴于控方证据不足,因此宣判被告无罪释放。
她也劝请被告,为了自己及孩子们,必须小心交友,别再轻易相信友人。
此案主控官为莎丽法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希里斯及蓝詹里。
获释放的迪娃琦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她对获释感到开心,同时,也非常感谢代表律师一直给予的协助,让她重获自由。
她也非常感谢法官因儿子的关系特地将案件提前审理,让案件得以尽快结束。
“原本案件排期在今年10月才开始审理,如今提前至今年4月17日。”
无论如何,她披露,她会听取法官劝告,以后会更加小心的交友。
迪娃琦表示,她在狱中产子后,为了哺乳而一直把孩子留在身边,拒绝让家人带回去。
她说,在被捕时候,她已经与丈夫离婚,目前他们有4名孩子,3男一女,分别是17个月大儿子、5岁儿子、10岁女儿及12岁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