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6日讯)替老妇检查银行户头余额时擅自更换提款卡并盗提5683令吉,45岁华裔男子今日被控上庭时不认罪,获允以4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被告陈俊鸿(译音)周四早上,被押往乔治市推事庭面控。
根据控状指出,5月28日中午12时24分在光大马来亚银行时,一名从事清洁工作的老妇(72岁)要求被告协助检查其银行户头余额,期间老妇的提款卡被对调,后来她在6月9日到马银行办理事务时,被告知该提款卡不属于自己,而其银行户头内的5683令吉款项在事发当日已被盗提,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
被告聆听控状后表示明白,惟否认有罪。
主控官建议推事,让被告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
被告辩护律师为被告求情时说,被告今年45岁,单身,目前无业。
推事诺美拉蒂最终批准被告以4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被告须每两周到邻近警局报到一次。此案将展延至8月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