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4日讯)一名母亲因虐待10岁女儿以致对方受伤,而被判罚款2万令吉或以监禁12个月取代。
另外,地庭法官阿菲达也喻令被告守刑2年,和社会服务60个小时。
此案被告为28岁的莎菲娜,被控于2023年5月19日,约晚上8时,在实文然一带的组屋,以碎玻璃片和木条致伤10岁5个月的女儿。
被告此举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 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被告的邻居在案发时听到被告住家传来声音而前往查看,看见被告正打受害者。
邻居见状便上前阻止被告的行为并把小孩拉走,之后再带她到医院接受治疗。
警方的调查发现被告使用木条、扫把棍和一片镜子碎片致伤受害人,有关的玻璃碎片也卡在受害人背部,需要以手术取出,受害人的背部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