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 警方自2018年起截至今年一月,鉴定13万6993个涉嫌分享儿童色情内容的互联网协议地址。
武吉安曼警察总部性罪案、虐待儿童及家庭暴力调查组主任西蒂甘霞助理总监接受《星报》专访时表示,这些犯罪行为包括在网络上创建、查看、下载和分享儿童色情内容。
她说,警方自2018 年截至去年,共开启4832项档案进行调查,其中23%(即 1114 起)来自雪州,其次是柔佛(492 宗)、吉隆坡(476 宗)和沙巴(375 宗)。
“这些案件包括在网络上传、下载和散播儿童色情图片和视频,以及向未成年发送色情视频,或摄录下发生性行为的过程。”
西蒂甘霞透露,警方在过去5年逮捕5057人,其中以待业者居多,共有1657人(33%),其馀包括学生、销售人员、劳工、保安和精神领袖,约 90% 的受害者与嫌犯认识,例如家庭成员和邻居,其馀10%则是素未谋面的网友。
她表示,这些案件当中所涉及的家庭成员亦非常广,其中包括父亲、母亲、叔叔、继父、堂表兄弟和老师。
“警方为了阻止此类犯罪进一步猖獗,正探讨加强打击儿童色情内容的力度。”
此外,西蒂甘霞指出,在政府2023年财政预算案下,大马网络儿童罪案调查小组的人数从原本的8人增加至46人,该部门将加强培训来应对网络性罪案,通过特殊的知识和技能来追捕和追踪这些犯罪分子。
他说,内阁也在4月6日对儿童性侵罪行法令进行修订,除了纳入新条款,授权法庭向被定罪的犯罪者向受害者支付赔偿,也增设条文对付访问儿童色情内容的犯罪分子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罚款一万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