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1日讯)“宝马司机撞死女骑士案”的肇祸司机今早被控上庭时否认有罪,获准以3000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展至7月26日过堂。
28岁的被告王成新(译音)被控于2023年5月8日早上10时20分,在丹绒武雅骆葆亭路(Jalan Loh Poh Heng)驾驶宝马轿车撞上骑著摩哆的华裔妇女陈泳蒨,后者被撞击后不幸身亡。
警方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鲁莽或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一旦罪成监禁最多10年,以及罚款最高5万令吉。
该案件法官建议以1万令吉保释金,作为被告保释出庭条件。
不过,被告代表律师再那阿甘表示,被告职业是一名兼职音乐老师,薪水只有2000令吉,而且被告今早也准时抵达法庭面控,因此要求减至最低保释金。
之后,法官同意将保释金减至3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并定于7月26日过堂。
这起死亡车祸于5月8日在丹绒武雅骆葆亭路(Jalan Loh Poh Heng)发生,在五条路卖豆水的华裔妇女陈泳蒨在旱上10时许骑摩哆到巴利买菜后返家,在骆葆亭路遭宝马轿车撞击后不幸死亡。
死者家属到场后情绪激动,与涉事司机家人在警员前发生殴打,双方有严重肢体冲突。该事件也在社交媒体广泛流传。
较早前,55岁王德勇(译音,司机父亲)、54岁蔡翠亭(译音,司机母亲)、59岁蔡美发(译音,死者丈夫)及38岁蔡崇敏(译音,死者儿子)也因触犯刑事法典第160条文(聚众殴斗)被控上庭。
惟5人皆否认有罪,要求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