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2日讯) 11名年轻男女包括一对兄弟及2名未成年少年少女,因涉及线上诈骗活动今日面控,惟全部否认有罪,每人获准各以2万6000令吉保外候审!
11名被告因涉嫌欺骗7名受害者,骗走受害者们逾4万令吉的款项,于今早在爱极乐推事庭面对7项控状。
被告们分别为哥哥莫哈末依克玛(22岁)、弟弟莫哈末海卡(19岁)、叶顺林(23岁)、莫哈末法依查(22岁)、莎莉法(21岁)、叶振翔(19岁)、郑伟杰(19岁)、吴春荣(19岁)及李易宏(18岁),人名皆译音。另2名未成年被告为17岁巫裔少女及17岁华裔少年。
控状均指出被告们在今年4月11日至5月20日期间,在晋巷柏淡那花园一间单位,涉嫌串谋犯下刑事罪,即诱骗7名受害者交出4万5534令吉74仙的款项。
被告们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欺骗)条文,并可在相同法典第120(B)(1)条文(刑事串通)同罚。
在上述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少一年最高10年以及罚款。
所有被告在聆听控状后,皆否认有罪。
案件主控官莫哈末依山副检察司建议法庭,每项控状保释金订在一万令吉。
惟被告们的代表律师蔡尚进则给予被告们仍是年轻人,加上没有工作,恳请法庭降低保释金至每项控状3000令吉。
蔡尚进也在庭上要求更改控状中的法令,即把刑事法典第120(B)(1)条文改为刑事法典第120(B)(2)条文。
惟上述请求遭到莫哈末依山副检察司婉拒。
推事娜比拉妮占最终允许被告们各以2万6000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择定7月31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