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3日讯)一名35岁翁姓华青被指使用联名购屋、投资生意、购买保险等方式,向身边长辈骗财,甚至未婚妻也中招,前后骗走320万令吉。
8名事主今日通过民政党垄尾分部主席黄义恩召开记者会,叙述他们被骗的经过。
其中一名事主林小姐(31岁)与翁姓男子认识7年,并在行管令期间,口头答应成为翁姓男子的未婚妻。
她指出,在认定双方关系后,翁男送她2间价值250万令吉的房子。
“期间对方要求共同开设一个联名户头及个人定期户头,以及在文件上签名,我未想到其中一份文件属于银行房贷文件。”
翁男是在去年12月24日失联。
“直至联络不上对方,我才知道当初所签署文件是房贷文件。这2间房子每月需还贷1万1000令吉,我根本无法缴付,只能等待房子被拍卖。”
她说,翁男也在行管令期间多次向她借钱,前后借了大约10万令吉。她指曾尝试要与对方分手,但对方却以自杀来威胁,导致分手不了。
此外,林小姐指其妹妹也帮翁男打工,每月工资2400令吉,但对方已9个月没付工资。
另一名事主黄先生(43岁)透露,母亲从小就看著翁男长大,而他也认识对方,其本身被对方骗走30万令吉。
“这包括20万令吉的储蓄保险、房贷2万7800令吉、3万7000令吉购买食材费用及拖欠2个月的工资。”
“翁男从事很多生意,包括餐饮业、保险代理及房产代理等,我在2019年将2万7800令吉交给对方,而对方承诺将会每月帮他缴付800令吉的房贷,直至房贷供完为止。”
黄先生说,对方在2019年至去年6月都有定时缴付房贷,但从7月开始,已停止还房贷,而该间房子还需供30多年。此外,对方一次性收取20万令吉的存款保险,也没有全部缴付保险,而是每月缴付。
黄先生指当发现翁男诈骗的行为后,曾联络对方商讨,对方也答应还钱,当时开出8张支票,但这8张支票却无法兑现。
他说,从事清洁工友的其母亲,也是受骗者之一,被对方骗取4万令吉,当中包括2万令吉的医药卡及投资生意。
另外,现身记者会的吴女士也遭对方骗走11万400令吉,一次性收取全部储蓄保险费,而另一名成太太则被骗走11万令吉,同样为一次性收取全部储蓄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