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地庭今日宣判,被控忽视和虐待残疾儿童13岁唐氏综合症女孩贝拉的福利中心Rumah Bonda创办人西蒂拜侬罪名成立。
地庭法官依兹拉里占今日在辩方律师完成陈词后,作出上述判决。
依兹拉里占表示,辩方无法提出合理疑点来辩驳指控,因此判处西蒂拜侬2项罪名成立。
31岁的西蒂拜侬被控于2021年2至6月期间,在旺沙玛朱的一所公寓忽视和虐待唐氏综合症少女贝拉,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或罚款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西蒂拜侬原定在今年1月16日出庭自辩,惟其5名代表律师皆在审讯途中退出,因而导致案件展延。
西蒂拜侬最终在没有代表律师的情况下自辩,随后她在今年2月20日,委任曾退出为她辩护的律师莫哈末法汉作为其代表律师。
去年11月24日,地庭宣判西蒂拜侬忽视和虐待贝拉的两项罪状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