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8日讯)一名26岁继父被控3项罪名包括性侵7岁继女、进行违反自然性行为和疏忽照顾儿女的罪名;而涉案女童的亲母则被控疏忽照顾儿女,2人皆不认罪,案件定于5月25日过堂。
这对夫妻来自曼绒,是于今天下午被带往怡保地庭面控。
依据男被告的控状,他于今年2月,在曼绒昔加里7卑住家对有监护关系的女童进行性侵行为,已违反法令、宗教、通俗,触犯刑事法典第376(3)(乱伦)条文。
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 可被监禁不少于8年,不超过30年,以及可鞭笞不少于10下。
依据第2控状,男被告于相同时间地点,将男性生殖器官放入女童的肛门,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77C(违反自然性行为)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不少于5年、不超过29年,以及鞭笞。
此外,男被告也和30岁女被告各面对一项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因为让有监护关系的孩子暴露在危险当中,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依娃洁琳向法庭指出,2名被告分别是受害女童的亲母和继父,并没有定居位置,因此要求法庭不允2人保释,获法官艾努莎琳允准。
据了解,此案女被告目前怀孕10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