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7日讯)柔佛警方在佳节期间严打非法贩售烟花爆竹,36人因贩售违法烟花爆竹而被捕,落网者包括3名外籍男子。
柔州警方是3月28日至4月26日(斋戒月及开斋节期间),在州内多个地点针对非法贩售烟花爆竹展开严密监督及执法。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卡玛鲁扎曼透露,警方在为期近一个月的执法行动中,共起获712箱各品牌烟花及爆竹,同时逮捕36名年龄介于17岁至55岁的涉案人士助查。
他说,警方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针对33宗非法贩售烟花爆竹案件展开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处7年监禁,或一万令吉罚款。
卡玛鲁扎曼今日发布文告,汇报警方执法成果。
他指出,上述33宗开档调查案件中,18宗已在1923年爆炸物条例第74条文下被提控上庭,并可在相同法令第76条文下被判刑,罪成者可被判罚款300令吉。另15宗案件仍在等待调查报告出炉才提控。
“柔州警方将持续监督及执法,以严格控管业者是合法售卖政府允许的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