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9日讯)印尼女子来马当女佣却遭无良雇主禁锢及不良对待,每月薪金1500令吉却工作16小时,斋戒月期间不获斋戒,还被雇主逼吃猪肉。
这名印尼籍女子最终求助驻马印尼大使馆后,获森州人力资源局救出。
这名印尼女子被安排到我国工作时,最初被指雇为清洁工,但是抵达我国后,却被禁锢在住家打理家务及照顾雇主的年迈母亲。
她每天行动受限制外,每天的工作时间从早上6时直到晚上10时,长达16小时,有时候甚至会被安排到别处工作;而且斋戒月期间不获斋戒,还被雇主逼吃猪肉。
由于受害者无法忍受被雇主禁锢及长时间的工作,因此借机寻求驻马大使馆协助,而后者则联络该局给予援助把被禁锢的受害者救出。
森州人力资源局局长罗斯兰今午召开记者会揭露此事,并表示该局是于4月17日,接获投报这名印尼籍女子遭雇主禁锢。
“于是,8名官员连同2名来自波德申丹那美拉警员,在当天晚上9时30分,前往该区一间住家单位展开救援行动(Ops Sauvetage),成功将受害者救出。”
他说,根据初步调查,现年40岁的受害者是于2022年10月份抵达我国,且获现有的雇主聘用。
他指出,据受害者陈述,她当时是以探访成功入境我国,而雇主指会协助她申请工作证,不过,迟至今日也没有任何动静。
罗斯兰披露,受害者是从去年11月份就在雇主位于波德申丹那美拉的一个单位工作,打理家务及照顾雇主年迈母亲。
他说,受害者称其工资为1500令吉,不过,在首个月,即去年11月份开始工作后,雇主指需要扣除她的机票、手续费等费用,因此连续2个月,即11月及12月份没有获取任何的工资;不过,她从今年一月迄今都有领取薪金。
无论如何,他指出,受害者因受不了雇主禁锢及种种不合理的对待,因此向驻马印尼大使馆求助,才成功被救出。
他表示,该局援引2007年贩卖人口第670条文对案件展开调查;获救的受害者也已获安排入住位于吉隆坡的庇护中心。
“我们将会向多人录取口供,包括居住在揭发禁锢事件的单位所有人,以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
另一方面,罗斯兰表示,鉴于47岁的雇主本身居住在吉隆坡,因此该局已经要求对方在明天前来该局面谈,以协助调查。
他呼吁民众在有任何线索时,都可以向该局作出投报。
他说,该局在去年时候,也接获民众投报后,也成功救出被贩卖到我国的2名男女,即印尼籍女子及印度籍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