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来17日讯)上周二押往监狱服刑途中逃跑的2名印尼男子今日在推事庭俯首认罪,被判监禁8个月。
推事阿祖林谕令刑期从被捕日开始算起,即40岁利基里纳迪从4月11日,36岁哈芝苏米鲁丁则4月12日。
根据各别控状,利基里纳迪及哈芝苏米鲁丁被控故意逃避大马海事执法机构(APMM)合法扣押。
他们被控在4月11日依纳斯垦殖区路前往新港途中犯下上述罪行,罪成可被判最高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由副检察司依德琳负责检控,两人没有代表律师。
两人此前因没有合法文件入境我国,抵触1956/63年移民局法令第56(1A)(a)条文而被控及判刑。
根据案情,两人从哥打丁宜法庭前往礼让监狱服刑途中成功解开手铐,打开客货车后门逃跑,之后逃到废弃油棕园区。
古来警区主任卓明耀警监上周三提到,利基及哈芝与另2名印尼扣留犯在哥打丁宜法庭被判刑后,理应在礼让监狱服刑6个月。
两人在24小时内,在距离事发地点约1.5公里的依纳斯垦殖区路至古来路段2个不同地点被发现及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