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 一名劳工早前因在社交媒体面子书侮辱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并发表种族敏感性言论,今日被提控4项罪名时承认罪行,被判处6个月监禁刑罚。
根据首项控状,现年49岁被告阿都拉欣被控于今年1月25日下午3时34分,过面子书账号“Tuk Chik”上传种族敏感性言论,意图中伤他人,有关帖文是于4月8日被人点阅。
第2至第4项控状,则是指被告于4月2日至3日,早上10时至11时26分期间,使用同一个面子书账号发表侮辱国家元首帖文,有关帖文在4月5日早上10时45分,在隆市旺莎玛珠商业罪案调查组被人点阅。
上述控状是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下提出,并可与相同法令的第233(3)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坐牢长达1年,或两者兼施,若在定罪后仍继续犯罪,将每天罚款1000令吉。
被告今日没有委任代表律师,他在聆听控状后承认罪行,在庭上向国家元首道歉,并以无意激怒任何一方为由,要求法官减轻刑罚。
惟主控官努里利亚副检察司要求法官给予被告适当的惩罚,以给被告和公众一个警戒。
地庭法官普尼斯拉在被告认罪后,作出上述判决,判处被告首项控状监禁两个月,至于另外3项控状则监禁4个月,刑期即日起同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