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日讯)一名失业男子因贩卖和拥有各类毒品包括36.9公斤的5仔和5.2公斤的摇头丸粉末,今早被控上新山推事庭,面对4项贩毒和拥毒罪。
被告余腾平(39岁,译音)被控在今年3月21日,下午3时20分,在武吉英达花园的住家被发现贩卖5.2公斤的摇头丸粉末和489克大麻;第二项控状则是在上述日期和地点下午4时15分,在其住家前往的车辆上贩卖36.9公斤的5仔及865克摇头丸。
控状显示,被告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39B(2)条文下面对刑罚,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死刑或终身监禁和鞭笞最少15下。
被告也面对另两项控状,即在上述日期,警方在其住家和车辆分别搜出850克和53克的克他命,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第12(3)条文下判刑,一旦罪成,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并没有代表律师,主控官为莎丽法,承审推事希达雅图基于等候化验报告出炉,将此案定在5月15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