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28日讯)3名仙本那居民借出身份证给菲律宾籍非法移民,乘搭飞机到吉隆坡,今天被提控上斗湖推事庭,被判坐牢及罚款。
这一男二女被告,其中58岁男子与同屋50岁女子,被控于2023年3月24日上午10时20分及10时30分,在国民登记局执法与调查组在仙本那执行代号兰查行动,检查甘榜爱逸一间无门牌屋子时,无法出示身份证件。
同日两嫌犯被带到斗湖城市转型中心国民登记局,经调查证实他们是大马公民,而在盘问后,他们承认将本身身份证借了给别人,因此触犯1990年国民登记法令(2007年修正)第6条文,随身携带与展示身份证,因而扺触1990年国民登记法令(2007年修正)第25(1)(n)条文。
在被告认罪下,推事李纳被告判两被告各别坐牢2个月及罚款2500令吉,若不能缴交罚款则需坐牢2个月替代。
另有一名36岁女被告在推事迪朱赫米面前认罪后,被判坐牢3个月。
她是被控于2023年3月24日上午10时,在登记局执法与调查组于仙本那执行代号兰查行动,检查甘榜班吉一间裁缝店时,不能出示身份证件。
同日她被带到斗湖城市转型中心国民登记局,经调查后证实她是我国公民,并在接受盘问后,承认将身份证借了给别人,因为触犯1990年国民登记法令(2007年修正)第6条文,并在1990年国民登记法令(2007年修正)第25(1)(n)条文下被提控。
上述案件是3月23日,8名菲律宾非法移民,包括6名成人、1少女及1男婴,在吉隆坡第2国际机场(KLIA2)被逮捕调查之后续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