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5日讯)原本被控贩卖大麻的某学院信息技术官员,在控方的证据不足下,被判无罪释放,他因此逃过鬼门关。
此案被告为40岁的哈兹兰,原本被控2项贩卖毒品和一项拥毒罪。惟他在2020年4月15日,古晋高庭针对被告的一项贩卖毒品和一项拥有毒品的罪状判他无罪释放。
他在昨日在第三控状,即被控于2018年8月20日,在凤梨路一带的某学院的一楼女厕所的天花板被发现贩卖1154.17公克的大麻。
他此举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第39B(2)条文下受罚。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及鞭刑。
被告被判无罪释放的原因,包括有关女厕的钥匙不在被告的身上寻获,加上无论是该学院的员工、学生或访客都可以进出有关女厕。
被告在前两项被判无罪释放的控状,指他于2018年8月20日,约傍晚5时45分,在桑路一带的某邮政局被发现贩卖986克大麻和拥有17.10克大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