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1日讯)杂货店员工7年前涉嫌谋杀一名华裔男子,被判绞刑,惟经过多年审讯,法官今日以控方未能提供有力证据,判被告无罪释放。
根据控状,现年35岁的被告哈礼米阿祖安被控于2017年12月3日,傍晚7时30分至12月4日中午12时之间,在哥打丁宜甘榜巴鲁双溪玛士的油棕园内谋杀华裔男子周佳俊。
事发时年仅24岁的周佳俊独自外出收账后失联,其尸体是在2017年12月13日,于哥打丁宜甘榜巴鲁双溪玛士的油棕园寻获。
警方当时证实,死因为胸口被利器刺穿,并在死亡后被弃尸在人烟稀少的油棕园内。
承审此案的新山高庭法官拿督拿督阿布峇卡今日下判时指出,控方未能提出有力证据,证明是被告直接导致周佳俊死亡。
“再综合辩方对案件所提出的合理怀疑,以及被告所提出的书面陈述,因此我判决被告无罪释放。”
阿布峇卡指示,将所有证物(文件除外)交给警方妥善保管,直至上述程序(如有)处理完毕。
此案主控官是莫哈末沙亚菲克副检察司,他较后向媒体透露,控方将就上述审判结果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