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7日讯)一名租车公司男员工本月初遭警察拦截后,竟开车撞伤警察后逃逸,引发连环撞意外事故,该男子今日面控时否认有罪,惟因涉及毒品案,为此不获保释。
被告为现年33岁的纳兹鲁加拉,他被控于本月4日晚上11时30分,在甲州新路以一辆轿车,蓄意撞伤一名正在执行任务的警官。
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07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此案主控官为纳兹林阿里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阿斯拉夫迪亚。
法官达玛菲克里基于被告还有3项毒品控状,拒绝让被告保外候审,案件择定4月19日过堂。
另一方面,被告也与一名友人,即38岁的被告纳斯鲁依曼,在推事庭被控运送83.8公克的毒品。
两名被告是于上述同样日期、时间,在酒店前的一辆轿车进行该活动。
俩人的行为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2)条文,一旦罪成,将面临死刑。
两名被告否认有罪,此案择定5月9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