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6日讯)一名承包商涉嫌收取一名无花果业者逾80万令吉款项后,却没有为其农业度假村展开建设工程,该承包商今日被控上在亚罗牙也地庭法庭时不认罪。
现年35岁的被告赛夫奥玛面对2项控状,惟他在地庭法官纳里曼峇哈鲁丁面前表示不认罪。
首项控状指,被告欺骗53岁的男受害者,声称可以协助受害者在八个月内,为马日丹那一间无花果农场完成农业旅游计划。
受害者在2021年11月21日至2022年4月27日期间,分阶段向被告支付了80万1000令吉的费用,以展开建设计划。
据了解,该笔费用是用于建设咖啡馆以及30间度假村房间。
被告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417条文(欺骗),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外,被告也面对另一项控状,即没有获得大马建筑工业发展局(CIDB)的批准下,展开及进行工程。
被告行为触犯大马建筑工业发展局520修正法令第25(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9条文下同罚。
在上述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少过一万令吉不多于10万令吉。
此案主控官山孙德然建议让被告以每项控状5万令吉,以及需到临近警局报到,作为保释条件。
惟被告律师祖法米则表示,被告为一名自由承包商,收入不稳定同时需要承担家庭开销,恳请罚款减低罚款。
法官最终批准被告以每项控状1万2000令吉及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此案择定4月18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