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楼 1日讯)一失业青年2年前在Telegram群组转发色情照片,今日在法庭面控认罪,被判罚款8000令吉或监禁4个月!
现年34岁的被告阿末法依斯在聆听法官纳兹里扎宣读控状后,即表示认罪,法官随即对被告判刑。
根据控状,阿末法依斯被控制作和发放色情照片,意图对Telegram应用程式的手机用户造成伤害。
据控状,被告于2021 年2月 23日下午3时54分,在瓜拉尼鲁斯(Kuala Nerus )甘榜家中犯下上述罪行。
为此,被告抵触1998 年通讯和多媒体法令第 233(1)(a)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下第 233(3)条文受到惩罚。
一旦罪成,可判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最高1年、或两者兼施。若定罪后继续重犯,可进一步被判每一天罚款 1000令吉。
控方由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检控官努尔纳兹拉负责起诉,被告阿末法依斯的辩护律师为阿都哈依沙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