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5日讯)2月12日到夜店狂欢吸毒被捕的13名华裔男女,包括4名未成年者因拥毒罪名被带上槟城法庭面控。
13名被告皆否认罪名,获准保外候审。
9名成年被告介于18至47岁,另4名未成年者介于13至17岁。
根据控状,他们于今年2月12日凌晨3时45分在车水路一家娱乐中心,被发现拥有1.87 克的K他命。
他们是在危险药物法第 12(2)条文下被提控,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在有关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最高罚款10万 令吉或最高5年监禁。
9名成年被告中的5人,被允准以25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另4人获准以2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
4名未成年者则获准以1000令吉另加一名担保人保外。
法庭将此案订于5月24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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