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9日讯) 一名中年女子二度凌晨闯入饮食场所偷取现金及2台闭路电视,今日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监30个月!
被告为50岁的比比诺丽莎在爱极乐推事庭,共面对4项控状,她在推事玛扎娜面前,承认所有罪状。
首项控状指,被告于去年10月4日约凌晨5时02分至5时10分之间,闯入武吉峇拉商业区的一间饮食店,偷走店内的现金。
次项控状则指,被告于今年1月23日凌晨12时35分至凌晨1时20分之间,闯入一间位于马六甲仙特拉巴士站内的餐馆,偷走了钱币以及2台闭路电视。
被告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57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4年,重犯者则将被罚款和鞭笞。
第三以及第四项控状指,被告分别于去年7月4日以及今年2月4日,在甲州中央警局肃毒组被发现吸食冰毒。
被告行为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同读。
在上述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代表律师依祖丁在求情时表示,被告仍单身,目前需照顾母亲,因此恳请法官减轻刑罚。
主控官诺拉雅谷则指出,被告已数次重犯罪行,建议法庭给予被告应有的惩罚。
法庭最终宣判,被告破门行窃罪状各被判监禁30个月,刑罚同期执行,从被捕日今年2月3日起计起。
至于被告去年犯下的毒品案则被判监禁10个月,刑期同样从被捕日期开始计起,而被告今年的毒品案则择定于3月13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