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3日讯)男子因蓄意致伤一名17岁男子而被判监禁3个月。
此案被告为25岁的理查沙布,被控于2022年12月4日,约晚上11时30分,在达万实都东路一带的路旁蓄意致伤一名17岁的男子。
他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1年或罚款高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受害人在案发时正在推著他抛锚的摩哆,突然被告和他的朋友靠近受害人并自称是警察。
被告和友人接著打受害人的脸导致他受伤。
据悉,被告和友人当时企图抢走该辆摩哆。
被告也被发现拥有6项前科,包括滥用毒品、偷窃摩哆和恐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