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一名女子发生车祸后前往警局报案,岂料她却因穿短裤而被警员拒之门外。
卡伦(化名)向网媒《今日自由大马》透露,事件是在加影警察局发生,一名警员因她“穿著短裤” 而禁止她进入警局。
“警员(通过车窗)看到我的穿著并要求我离开。 我当时穿著五分短裤。”
她表示,她向该名警员解释,她必须走一段距离才能换衣服,但对方非常固执,拒绝听取她的解释。
“他告诉我,他不在乎,就算是部长也不被允许进入(若这般穿著)。这太荒谬了。他们怎么能剥夺我报案的权利,除非我换衣服?”
卡伦昨日早上在她位于蕉赖9英里的住家附近,与一辆罗里发生事故,她与罗里司机先是前往蕉赖9英里警局报案,但被告知要去加影警局。
她补充,蕉赖9英里警局的警员并没有因她的穿著而训斥她,因此她想知道加影警局为何将她拒之门外。
“如果有这样的规定(不许穿短裤),那么就会有人在第一间警局告知我,这没有道理。”
当卡伦意识,她与警员的僵持对报案没用,她便打电话给姐姐,直到姐姐给她拿了一条长裤后,她才获准进入。
“我向该名警员索取其警员编号和姓名,以作为日后投诉用途,但他拒绝给我。”
她说,她试图联系加影州议员许来贤讨论此事,以确保类似事件不会发生。
而许来贤在接受《今日自由大马》询问时指出,他会向加影警局查询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