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5日讯)联邦土地复兴和统一公司(FELCRA)德宾丁宜(TEBING TINGGI)分行的62岁前经理,涉嫌在任职期间滥用职权,让长子获得相关合同,以及受贿5万5650令吉,今日遭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提控上庭。
被告阿兹曼是在退休前数个月,即2022年1月10日被反贪污委员会逮捕调查,完成调查后获准保外。
被告今日上午9时10分,在反贪会官员监督下,到新山法庭面控。被告共面对33项指控,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21年3月18日至同年6月17日之间,身为公共机构官员,即联联邦土地复兴和统一公司德宾丁宜分行经理身份,滥用职权分别让亲属名下的公司QILINA Enterprise企业获得各类工程合约。
涉及工程项目包括协调供涵或挖沟工程、装置自动杆闸门、平铺砂石道路、制作木质家具、房屋用地路段开挖平整工程、棕榈树清理作业等,受贿金额自455令吉至2000令吉不等,此举已抵触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23(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定罪。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20年监禁,以及罚款贿金总额的5倍或一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今日由代表律师沙鲁陪同上庭面控后,在聆听完所有控状后,否认有罪。本案主控官林伟强副检察司向法庭建议,让被告以4万令吉保外候审。
本案承审法官拿督仄万再迪允准,被告以4万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出外,并且必须交出护照。
法官谕令,案件展延至2月20日过堂。
根据案件调查内容,控状中提及的亲属,是指被告的30馀岁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