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3日讯)12名男子因无执照在公共场所燃放烟花,而在大年初一凌晨遭警方逮捕。
新山南区警区主任拉勿昨午发文告指出,警方是在本月22日,凌晨1时至3时10分之间,分别在新山南警区管辖区内的3个地方,逮捕12名男子。
他说,所有被捕的男子年龄介于19岁至45岁,警方援引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3(5)条文调查案件,若罪名成立,将面对不超过1个月或罚款1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他表示,警方也起获各类烟花,包括8盒49发烟花、6盒168发烟花、1盒25发烟花、5盒其他类型烟花及1个打火机。
(新山23日讯)12名男子因无执照在公共场所燃放烟花,而在大年初一凌晨遭警方逮捕。
新山南区警区主任拉勿昨午发文告指出,警方是在本月22日,凌晨1时至3时10分之间,分别在新山南警区管辖区内的3个地方,逮捕12名男子。
他说,所有被捕的男子年龄介于19岁至45岁,警方援引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3(5)条文调查案件,若罪名成立,将面对不超过1个月或罚款1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他表示,警方也起获各类烟花,包括8盒49发烟花、6盒168发烟花、1盒25发烟花、5盒其他类型烟花及1个打火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