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打根20日讯)一名44岁印尼籍塔托(Tator)族男子,因在我国逾期逗留15年3个月23天,今早被控上此间地方法庭时,被法官再尼费沙宣判监禁15个月,服刑期由被捕当天算起,之后交由移民局安排驱逐出境。
据山打根移民局诺赛玛主控官向法官陈情,被告是于上周三(11日)晚间约10时,在此间北路5哩临时检查站时被捕。有关执法行动,乃由移民局与警方联袂进行。
主控官指出,被告马迪尼·伦顿(Maldinie Londong),虽被截查时是持有印尼国际护照及外劳临时工作准证(PLKS),但皆早已在2007年杪过期。
有鉴于此,被告已抵触了1959/63年移民法令第15(1)(c)条文,并遭如述刑罚。而在此条文下,任何被告一旦罪成,可在同一条法令第15(4)条文下,被判罚款不少过1万令吉及监禁不超过5年 ,抑或两者兼施。